新《丽江古城保护条例(草案)》10月31日听证

都市时报 2017-10-30 10: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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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云南省丽江古城保护条例(草案)》听证会,将于10月31日举行。听证会将设21名听证代表。

新的《云南省丽江古城保护条例(草案)》听证会,将于10月31日举行。听证会将设21名听证代表。

据了解,此次征求意见稿主要针对“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社会公众参与丽江古城保护的鼓励性条款”、“各保护机构权责不清”、“上位法模糊、缺失”、“古城消防安全的权责、管理、标准”、“准营许可证”、“行政处罚力度低”等方面增设、补充相应的法条。

近几年来,随着丽江旅游和市场环境的发展,丽江古城保护与开发利用方面的矛盾日益突出,在丽江古城的保护管理工作中,出现了许多危及丽江古城保护和管理利用的问题。再加上上位法的新制定和新增,现行的已实施了10年的《云南省丽江古城保护条例》可操作性逐步削弱或丧失,影响了丽江古城的有效保护和管理。

2016年,丽江市政府和世界文化遗产丽江古城保护管理局将重新制定《云南省丽江古城保护条例》并完全委托给第三方起草。在保留部分原有条款基础上,新《云南省丽江古城保护条例(草案)》借鉴了苏、浙、闽等省的各类“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和“古城保护条例”,结合丽江古城保护管理实际以及前期对丽江古城、平遥古城、凤凰古城、苏州同里古镇、福建土楼等地的实地走访调研成果,征求各行政管理部门意见建议,对《云南省丽江古城保护条例》重新设计了章节和法条,经反复论证、修改,形成了征求意见稿。

21位听证代表中,大研古城原住居民代表5人,听证旁听人名额为5人,古城区相关职能部门代表共6人,熟悉丽江古城保护管理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及法律工作者代表各1人,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人。另外,还有3家新闻媒体与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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