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云南9部门重拳整治炒房、黑中介等22种楼市乱象

法制日报作者 2018-08-20 09: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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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住建厅、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税务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物价局、云南银监局、云南保监局联合制定印发了《云南省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提出重点整治投机炒房、房地产“黑中介”、房企违法违规及虚假房地产广告等四大类的22种违法违规行为

进入下半年,在各地对于楼市乱象的整治力度开始加大。

近日,云南省住建厅、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税务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物价局、云南银监局、云南保监局联合制定印发了《云南省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提出重点整治投机炒房、房地产“黑中介”、房企违法违规及虚假房地产广告等四大类的22种违法违规行为。其中,昆明市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将于2018年8月15日前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这22种行为包括:垄断房源,操纵房价、房租;变相囤积房源;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站、新媒体等途径捏造、散布房地产虚假信息,以及雇佣人员制造抢房假象等方式,恶意炒作,哄抬物价;通过更改预售合同、变更购房人等方式,投机炒作未交付的商品房;通过提供“首付贷”或者采取“首付分期”等形式,违规为炒房人垫付或者变相垫付首付款;未按政府备案价格要求销售商品房,或者以附加条件限制购房人合法权利(如捆绑车位、装修)等方式,变相实行价外加价等行为。

云南九部门要求,各地要充分认识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制定工作方案,成立专项行动小组,建立方便快捷的投诉渠道,全面开展专项行动治理工作,对重点城市和开展整治行动不力、人民群众投诉较多、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较为严重的地方进行督查和抽查,对工作推进不力、涉嫌隐瞒包庇、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部门和人员,将坚决予以问责。

通知强调:对重点城市和开展整治行动不力、人民群众投诉较多、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较为严重的地方进行督查和抽查,对工作推进不力、涉嫌隐瞒包庇、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部门和人员,将坚决予以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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