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房协:揭秘房屋中介6大谎言 谨防上当受骗

劲彪新闻作者 2018-09-06 09: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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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针对部分中介侵占挪用购房资金的问题,哈市房地产业协会向社会发布交易资金风险提示,当前不法房屋中介机构在从业过程中,多采取虚假宣传、欺骗诱导手段为交易双方设置陷阱,从而达到非法牟利,甚至是侵占挪用交易资金的非法目的。哈市房协提示房屋交易当事人应注意6个方面问题,避免上当受骗。

近日,针对部分中介侵占挪用购房资金的问题,哈市房地产业协会向社会发布交易资金风险提示,当前不法房屋中介机构在从业过程中,多采取虚假宣传、欺骗诱导手段为交易双方设置陷阱,从而达到非法牟利,甚至是侵占挪用交易资金的非法目的。哈市房协提示房屋交易当事人应注意6个方面问题,避免上当受骗。

谎言1.

房屋中介:我们的账户都是在银行开立的,都是监管账户,我可以带你到银行去存钱。

哈市房协:按照规定,开立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账户名称必须为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机构,名称后加“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字样,即开立资金性质专用账户,不得开立一般账户。

监管账户和一般账户是有本质区别的。监管账户是指在房屋交易过程中,买方、卖方、房屋中介机构、监管银行四方要共同签订一份关于交易资金监督管理的协议,协议上明确约定房款支取的条件和数额。受银行的监管,如果没有达到支取条件的,买方、卖方、房屋中介机构任何一方都不能擅自从该账户中支取资金,以保障房屋交易资金的安全。

而中介机构在银行开立的一般账户则不具备监管功能,资金存入中介机构一般账户,中介机构是可以单方任意支取的。

因此,在此再次提示房屋交易双方,一定要认准中介机构专用交易资金监管账户。

判别监管账户有两个方式:一是到网站进行核对;二是资金存入监管账户是需要买卖双方与银行签订资金监管协议,约定房款支取的条件和数额,如果没有达到支取条件的,买方、卖方、房屋中介机构任何一方都不能擅自从该账户中支取资金的。因此,只有通过政府平台公示的相关信息,核对好账户性质,才能保障自己的交易资金安全。

谎言2.

房屋中介:首付款必须先存在我们公司,我们才能为你去办贷款,贷款没申请审批前银行不给存首付款,或者称你一次凑不齐先存在我们公司,等凑齐了再给你存进银行。

哈市房协:按照规定,交易双方需要通过贷款买卖房屋的,首付款必须存在银行指定的监管账户内,否则银行将不予发放贷款。同时规定“各银行应采取灵活多样、谨慎严密的方式为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交易双方提供交易过程中任意时间节点,一次或多次存储自由选择的监管服务”。

由上述规定可以看出,交易双方自交易行为开始,无论是定金、首付款、全额交易资金等任何付款方式,无论多少钱,无论多少次,都应存在银行的监管账户中。如果将资金存入监管账户以外账户,既面临资金被侵占挪用的危险,也会使自己的权益受损。

谎言3.

房屋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称“定金(订金)不用进入监管账户进行监管,因为这其中包括我们中介服务的佣金和今后的清欠费用”

哈市房协:定金(订金)和中介服务佣金性质不同,定金(订金)必须监管。

定金(订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的资金。而中介服务佣金是指委托方按合同约定支付给中介机构的服务费用。二者性质不同,不能混为一谈。

哈市房协提示:关于定金(订金)和中介服务佣金必须在居间服务合同中单独进行约定。只要在合同中明示为定金(订金)部分的,必须进入监管账户监管。如果定金(订金)不进入监管账户,可能会面临被不法中介侵占、挪用的可能,同时双方受制于中介机构,无法行使支取、退还、赔付的权利。

谎言4.

房屋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称“三联单房屋可以更名过户,在中介机构交了首付还可以贷款”

哈市房协: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因此三联单房屋不得交易。

按照《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不得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房屋中介机构代理“三联单”房屋销售属于违规行为。另外,由于“三联单”房屋无法办理交易手续,更无法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因此银行不可能为“三联单”房屋提供贷款。在此提醒大家,切勿上当受骗。

谎言5.

房屋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称“交易资金存入监管账户就不方便了,不如存在中介或经纪人名下随时支取方便”

哈市房协:房屋交易资金存入监管账户,其支付的关键在于交易双方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条件,只要满足了约定的条件,监管银行随时可以支取。

购房款对于每一个人都是一笔巨大的家庭财富,是毕生的积蓄和生活的基本保障,因此,资金的安全是排名前列位的。房屋交易本身法律关系复杂,限制条件多,只要我们的资金在监管账户内,不被侵占和挪用,任何问题都是可以通过交易双方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的。资金进入监管账户后,除避免资金被侵占和挪用外,还可以避免中介机构任意扣押定金、强制收取中介费等情况的发生。

谎言6.

房屋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称“可以签两份合同,一份是实际成交价,交易双方留存;另一份是隐瞒价格合同,用于资金监管和申报交易过户,可以少交税”

哈市房协:签订阴阳合同偷税漏税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

这种行为除了要受到法律制裁外,也会给交易双方带来危害。因为一旦出现交易纠纷,无法按真实合同的内容依法主张权利,而是要经过复杂的程序来判别真假合同的真实性,给交易双方带来极大危害。

另外,由于隐瞒价格合同导致无法将全部交易资金进行监管,致使部分交易资金存在中介或经纪人手中,交易资金出现风险,此种案例全国各地多次发生。因此,提示广大读者,不要受不法中介和经纪人的诱骗,依法进行交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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