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等8省试点政府购买公租房管理服务 年底前拟出台管理办法

春城晚报作者 2018-10-17 09: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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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6日,我国将在浙江、安徽、山东、湖北、广西、四川、云南、陕西等8个省(区)开展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试点,并于2019年底前,总结试点经验成果,为提升公租房运营管理能力提供支撑。

10月16日,我国将在浙江、安徽、山东、湖北、广西、四川、云南、陕西等8个省(区)开展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试点,并于2019年底前,总结试点经验成果,为提升公租房运营管理能力提供支撑。

“当前我国公租房大规模建设时期已基本结束,住房保障工作重心由建设为主转变为管理为主。”住建部住房保障司副司长刘霞近日在住房保障工作座谈会上指出,采取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是解决当前公租房管理涉及到的一些问题、难题的有效手段。

据悉,政府购买服务主要内容包括公租房入住和退出管理事项;租金收缴和房屋使用管理事项;维修养护事项以及综合管理事项等。

据了解,开展试点的省(区)应结合本地区公租房运营管理现状,按照市、县自愿申报的原则,确定部分市、县作为试点城市原则上应覆盖到省会(首府)城市、地级城市、县(县级市),试点城市数量由各省区确定。今年年底前,试点地区应制定出台相应的方案和管理办法。2019年年中住建部将组织开展中期评估,年底对试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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